(網經社訊)五一前夕,在微博、小紅書等社交平臺上,大量網友反映當天在淘寶平臺上收到陌生的聊天招呼,內容均為騷擾廣告,而對方的旺旺ID顯示的竟然是消費者本人的真實姓名。
這些陌生賬戶發來的內容統一為招聘彩票代玩,一經曝光就引起了社交媒體的熱議。許多網友表示不可思議,“用自己的名字給自己發消息,太嚇人”,更有人稱自己的真名從未在任何購物軟件或快遞平臺上使用過,因此涉事的淘寶平臺也遭受民眾譴責。對此,淘寶平臺回復稱,“目前正在處理中。”不過,目前仍未有處理結果。
此前,裁判文書網披露一起大案:兩名犯罪分子在淘寶網爬取并盜走大量數據。經過核實,此次泄露的個人信息竟然高達近12億條。最終,兩名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詳見網經社專題:http://www.hanmei99.com/zt/tbysxl/)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電商快評。
觀點一:消費者知情權 隱私權等受到侵犯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百聯咨詢創始人莊帥認為,如果該事件被查明確實是淘寶平臺信息泄漏的話,那么淘寶此次信息泄露事件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律師認為,此次信息泄露,違反了《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個人信息保護權等權利。其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
觀點二:信息泄露風險不斷 防范意識需提高
李旻律師表示,個人信息被泄露后,常見的風險有:垃圾短信、騷擾電話;冒用身份進行詐騙、盜用信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
“用戶非必要不要提供個人信息,如手機APP非必要不要授予相關權限;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輕易透露個人信息;對于非實名認證的,可提供虛擬昵稱等。”李旻律師提醒道。
莊帥也認為,個人信息被泄露后,常見的風險有:賬戶安全風險、信息被盜用風險、信息外漏風險。因此,用戶應該注意妥善管理好個人信息,不輕易泄露;對于涉及賬戶安全的敏感信息,要加強密碼設置,并定期更換;不隨意答應網友的要求,不斷提高防范意識。
觀點三:電商平臺消費信心受損 信息安全保護仍需加強
個人信息泄露事件屢禁不止,群眾也不勝其擾,2021年,工信部、公安部、網信辦三大主管部門就多次通報或下架違規App,涉及4000余款APP,此后相關情況有所好轉。如海豚家、洋碼頭、蘑菇街、真快樂、微店、好省、別樣海外購、當當、寺庫、優信二手車、海淘免稅店、蘇寧易購、淘集集商家版、熊貓優選、易車、瓜子二手車、優信二手車等電商APP因此類問題被“點名”。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董毅智律師曾表示,電商泄密問題本身跟這個行業發展的規律有關系,因為這個行業之所以能夠在國內發展的這么迅猛,跟之前的監管寬松有很大的關系,與整個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也有一定的關系,可以說存在套利的空間。
李旻律師認為,發生重要用戶信息事件時,淘寶平臺應當按照《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并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否則淘寶將會面臨相關處罰。如若因為本次泄露事件,造成用戶相關損失的,淘寶平臺有過錯的,需要承擔相應責任,更嚴重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淘寶作為國內電商平臺的頭部企業,其也會發生用戶信息泄露事件,可見國內企業對于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的認識有待加強,電商平臺仍需加強信息安全保護,制定安全事件緊急預案,同時,信息安全事件政府部門仍需加強監管。近幾年,國家先后出臺了關于數據保護、數據交易方面的法律規范,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從國際層面上來看,國內的數據保護仍需要企業、政府和公民個人共同努力。”李旻律師補充道。
莊帥則認為,此次事件將會影響消費者質疑電商平臺在信息保護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從而影響電商平臺的消費信心。